題組內容

三、檢察官起訴被告甲犯有竊盜罪嫌,第一審判決被告甲犯竊盜罪,處有期 徒刑 1 年,扣案之行竊工具沒收之。被告甲以原判決漏未諭知緩刑為不 當而提起第二審上訴,試問:

(一)第二審之審理範圍為何(是否包括論罪、科刑或沒收)?如第二審審 理結果,以上訴無理由而駁回上訴,被告再提起第三審上訴,第三審 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