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3. 請問下列二情況,出租公司的建築物,在帳上應如何分類?
(1) 出租公司將建築物出租給百貨公司,且出租公司提供之保全服務判斷為不重大之服務,而屬於 出租之部分相對而言係屬重大之交易。此一建築物中屬於出租部分與提供服務部分均無法單獨 出售。(5 分)
詳解 (共 1 筆)
陳柏昌
詳解 #3407939
依據IAS40 投資性不動產 若服務係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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