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7 條規定,期貨商為招攬業務,以文字、圖畫或口頭所為之宣傳或在報 章、雜誌、廣播電台、電視、電傳系統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製作之廣告,不得為不實陳述、強 行推銷或宣稱期貨交易適合所有人士,亦不得有其他誇大、偏頗之情事或有欺罔公眾之虞等情 事。此外,還有哪些行為是在禁止之範疇?(10 分)

詳解 (共 3 筆)

陳柏昌
陳柏昌
詳解 #3087210
2018/11/26
第7條  期貨商為招攬業務,以文字、圖畫...
(共 23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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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son Su
Anderson Su
詳解 #3089962
2018/11/28
不實、虛偽使第三人誤信 隱匿重要事項,...
(共 10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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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Chen
Andrew Chen
詳解 #4041139
2020/06/06
1為不實陳述 強行推銷或宣稱期貨交易適合...
(共 13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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