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甲先擬好離婚協議書,由甲之父母丁、戊以證人身分簽名於上。
其後,甲徵得乙之同意離婚,由乙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登
記完畢。乙與丙均為善意,於民國 98 年依法定方式結婚,試問:
⑴甲與乙之離婚是否有效?(10 分)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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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
證人需親聞或親見雙方當事人有離婚之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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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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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意思表示一致 並於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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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之離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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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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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甲與乙之離婚有效。
結婚和離婚要件為書面、兩人以上證人簽名、向戶政機關登記。本題甲乙之離婚有離婚協議書、丁戊兩證人簽名、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因此甲乙離婚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