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五、依就業服務法第 55 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
規定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請回答
下列問題:
⑴ 請敘明雇主或被看護者須符合哪三種法律所定之身分,其聘僱外國人從事第 46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免繳納就業安定費。(6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就業服務法第55條
雇主或被看護者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
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或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
者,其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免
繳納第一項之就業安定費。
詳解
1. 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中低收入戶
2.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領取生活補助費的身心障礙者
3. 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
詳解
雇主或被看護者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或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者
詳解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
詳解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標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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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 3.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者
詳解
1.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者
3.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者
詳解
1.社會救助法中補助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老人福利法中領取生活津貼者。
3.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中領取生活津貼者。
詳解
1.社會福利法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
2.符合社會救助領取老人津貼
3.身心障礙人士領有生活補助津貼者
詳解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