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題目三:
請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該行政處分有何效力?【6 分】 (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所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管轄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詳解
行政處分無效係指行政機關雖已在形式上做成行政處分、惟在實質上因為處分的內容具備瑕疵,或未具備必要方式,或欠缺必要的先行程序,未能符合法律要求欠缺有效要件,以致根本無法發生其效力的狀態而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一一條規定: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暇之者。 綜上可知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機管者,該行政處分之效力為無效。
詳解
該行政處分犯了明確性原則缺失,基本上為無效。
詳解
無效
詳解
無效。
詳解
無效
詳解
無效
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11 條規定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詳解
無效
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規定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是故,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該行政處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