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輟高關懷群學生的評量指標
以往對於高關懷群的評量大多聚焦於危險因子(risk factors)的探究。中輟的發生,實為多重因素綜合所發展的「中介危機現象」,雖然有些因素屬於長期因素,有些屬於短期現象,多數學生初次中輟,多有促發因子,引發相關不利的危機因子共伴發生影響,致使學生離開學校。朱森楠(2001)指出當學生的危險因子越多時,影響青少年的身心正常發展與適應也就越大。研究者綜合國內外中輟相關文獻,發現多數的中輟危險因素可歸為與學生個人有關的因素、與學校有關的因素、與社會有關的因素及與家庭有關的因素四個主要的向度。但中輟行為的產生錯綜複雜,是個人與環境的交互作用的結果,有時難以完全清楚的劃分與歸類(章勝傑,2003),因此研究者將國內外文獻中(王美娟,2003;吳芝儀,2000;教育部,2004;翁慧圓,1995;程秋梅,2000;黃怡如,1998;劉學禮,2003; Kronick & Hargis,1998;Rosenthal,1998)所提及促使中輟行為產生的因素依個人、家庭、學校、社會四個主要的向度加以定義,並依其定義的內涵將各文獻所提及的中輟原因加以彙整,其中除教育部(2004b)與吳芝儀(2000)將同儕因素另行討論外,其餘研究多數仍分為個人、家庭、學校、社會四向度,有的學者將同儕因素放置在社會因素中討論,有的研究放在學校因素討論,隨著不同的研究者對各因素內涵的理解而有不同的歸類,在此因同儕因素較符合研究者對學校因素的定義,因此將之歸類為學校因素,以下便針對文獻中所提及的危險因素定義與歸類如下:
(一) 學生個人有關的危險因子:此類因素是指單純偏向學生個人身心條件,這些危險或不利的因子易於導致學生發生中輟。主要被提及的項目包括:肢體殘障或重大疾病、智能不足、精神或心理疾病、自我概念差、生活作息不正常、從事性交易、遭受性侵害、懷孕生子或結婚、觸犯刑罰法律、性格較衝動、挫折忍受度低、有偏差行為等。
(二) 與學校有關的危險因子:此類因素是指學生在學校中與學習有關現象、人際互動或其他有關的現象,這些危險或不利的因子易於導致學生發生中輟。主要被提及的項目與同學關係不和睦、同學學長欺壓不敢上學、成就低落、對所有學科均無興趣、學習動機低落、缺乏學習目標、經常缺席請假、師生關係不佳、被同學排擠等。
(三) 與社會有關的危險因子:此類因素是指學生所處的社會環境或社區負面條件,這些危險或不利的因子易於導致學生發生中輟。主要被提及的項目有:受不良同儕影響或引誘、經常出入不良場所(例如遊樂場所或是網咖)、受校外不良朋友引誘、參加幫派或青少年組織、社區缺乏支持系統等。
(四) 與家庭有關的危險因子:此類因素是指學生家庭有關的負面條件或相關狀況,這些危險或不利的因子易於導致學生發生中輟。主要被提及的項目包括:親屬失和無法安心上學、家庭結構不完整、父母虐待或傷害、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家庭漠視該生、監護人對其教育期望低、家庭經濟需其工作補貼、在家照顧弟妹幫忙做家事、居家交通不便、父母教育程度低、家庭社經背景低、家中曾有中途輟學成員、親子關係疏離、父母與學校的互動不良、父母對孩子教育期望低等、家庭溝通不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