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2681-a946e-1.html
什麼人可以提出聲請?n
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失蹤人住所地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n提出聲請。n所謂「利害關係人」,是指和失蹤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如配n偶、繼承人、最近親屬等等。
甲 並非海難失蹤,不可視為特殊天災1年聲請死亡,所以這題答案須再5年才可申請
一、死亡宣告:
1.須失蹤滿法定期間7年後始可宣告
2.須經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
二、死亡宣告之效力:僅限於結束失蹤人原離去之住所或居所為中心之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