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會(Case Conference)是希望透過小團體討論的方式,對個案問題作正確而可靠的評估,並對服務過程中所碰到的困難尋找解決的途徑;或是社會服務機構為了提升服務品質、增加社工人員專業能力,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之在職訓練。今先以前者為目標,將個案研討會認定為〝與案主需求有關〞的任務性團體類型,並依題意將個案研討會舉行的歷程說明如下:
個案研討會的準備工作
確認是否召開個研:確認案件處遇的困境或議題是否無其他處理的方法?是否可透過召開個研處理?
定調討論的議題:透過和督導討論確認欲討論的議題,例如是要以對案家的問題進行評估?要討論具體處遇方向?或是要處理體系間分工?…等。
邀請與會的人員:
個案研討會邀請參與的人員,將會依個案研討會召開的目的不同而有差異,如是要對個案處遇進行討論,可邀請學有專精的專家學者提供指導及建議,如是要針對案件處遇進行分工,便需要邀請所有可能協助案家的系統、機構,一起進行討論、相互協調整合。
在邀請與會人員時,需要清楚的告知會議目的,如邀請的對象已經在對案家提供服務,也需要詢問其對個研的期待。此外,也需詢問其是否需要行政上的協助,例如發文、發開會通知單方便其向機構說明需參與個研的理由。
準備會議的資料:為有利於會議時有效討論,需事先準備會議資料,資料需包括案情簡介、家庭生態圖、問題與需求評估和欲討論的議題…等,果有其他單位共同處理案件,也可以請其提供簡要資料,說明該單位工作情形。
行政工作的處理:包括向機構提供申請、會議時間安排、場地借用與布置、專家學者出席費用、開會通知單、桌牌製作、簽到表、茶水準備、工作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