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單親媽媽甲(戶籍設於臺南市新營區)現受僱於新北市之某私人企業,
月薪新臺幣(下同)34,000 元,租屋居住在新北市新莊區(每月租金為
9,000 元) ,獨力撫養一位就讀小學一年級之幼子(並未再扶養其他人),
因負欠現金卡、信用卡等債務共計 900,000 元無力償還,乃向最大債權
銀行提出協商聲請。協商時,債權人共同提出「債務人每月提出 6,000
元由各債權銀行按債權額比例受償,總計清償 150 個月」之協商方案,
惟甲並不接受該方案,協商遂未能成立,甲乃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
更生。試附理由解答下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