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請依審計法之規定,回答下列有關審計結果處理之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⑴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何種行為時,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 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審#17: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
詳解
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
審計法第17條,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其涉及刑事者,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報告於監察院。
詳解
依據審計法第17條之規定,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其涉及刑事者,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報告於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