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乙與現年十六歲之高一學生甲,訂立委任契約,委託甲代購電腦,並由乙授與甲以 代理權。甲為上開行為,事前均未獲得其父母親(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另乙擅自將 丙所有之 A 汽車,先出賣於知情的丁,後出賣於知情的戊,並均依占有改定方式, 使丁、戊取得間接占有,將 A 汽車所有權先移轉於丁,後移轉於戊;丙以 A 汽車 為庚設定抵押權。試附理由分別說明下列問題:(25 分)

⑴甲與乙所訂立之委任契約、乙對甲所為之代理權授與行為,其效力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