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為警專學生,依據入學時招生簡章規定,須於畢業後兩年內通過警察 特考而任職分發,否則應賠償在校所有費用。甲於畢業後第三年始通過 警察特考,爾後分發任職。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⑴甲與警專所為「應於畢業兩年內通過警察特考並分發任職,否則應賠 償在校所有費用」之約定,法律性質為何?(5 分)

詳解 (共 4 筆)

김민주
김민주
詳解 #5318858
2022/01/24
警察專科學校與學生之約定為行政契約關係,...
(共 2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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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mpion
champion
詳解 #3579055
2019/09/14
甲與警專之約定為行政契約之違約金n條款,...
(共 2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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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kao
candy kao
詳解 #3629673
2019/10/21

一、此屬行政契約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35條「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此為機關(警察專科學校)與學生之間,所簽訂之行政契約。
二、行政契約之互負給付義務應為正當合理關聯
       第137條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規定,即明確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即學生須依入學時招生簡章規定,須於畢業後兩年內通過警察特考,而任職分發,否則應賠償在校所有費用。
三、行政契約成立時.已取得相關人同意
       依據第137條規定「行政契約依約定內容履行將侵害第三人之權利者,應經該第三人書面之同意,始生效力。」
四、行政契約所生之後續賠償,準用民法規定
       依據第137條規定「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且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Dan Chang
Dan Chang
詳解 #5771217
2023/04/09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1 雙方約...
(共 82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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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小欣
小欣
私人筆記 #1730710
2019/09/21
(一)甲與警專所為「應於畢業兩年內通過警...
(共 5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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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慧
阿慧
私人筆記 #4245452
2022/06/14
參考最高行法院106年03月第一次庭長法...
(共 48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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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60166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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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1714599
2019/09/03
ㄓ拆除˙ㄕ吃射手食場所的
(共 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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