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為臺北市市立國中 A 之歷史教師,平日教學認真,喜歡以時事議題作 為教學參考資料,深受學生喜愛。新學年開始教育部頒布新課綱,學校 亦提供更具體之課程綱要內容作為教學參考,甲認為無論是教育部頒布 之新課綱或學校提供之具體課程綱要皆有所偏頗,無法正確傳達給學生 正確之歷史觀,基於其享有之教學自由,甲自行編訂具體課程綱要與教 材作為教學之用。開學 5 週後,甲任課班級之學生家長發現,其子女所 學與教育部所頒定之課綱內容相差甚遠,恐不利未來升學,因此向 A 提 出檢舉。A 接獲檢舉後,根據家長提供與其調查所得之具體事實,認為 甲之行為合於獎懲標準,因此發動平時考核程序。經法定程序後,認為 甲之行為符合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6 條第 1 項 第 6 款規定,對甲懲處申誡一次,並通知甲。

⑴臺北市市立國中 A 對所屬教師所為平時考核獎懲之法律性質為何? (15 分)

詳解 (共 3 筆)

李浩銘
李浩銘
詳解 #3583050
2019/09/17
行政處分。公立學校與所屬教師間雖屬行政契...
(共 23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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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Fan Wei
YuFan Wei
詳解 #4114537
2020/07/04
㈠臺北市市立國中 A 對所屬教師所為平時...
(共 16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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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4095686
2020/06/27

平時考績懲處之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

申誡對教師日後升遷、法律上權益產生不利影響,屬於侵害教師權利之具體措施,依據釋字736及108年3月決議要旨,得以考核機關為被告,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