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何謂「委任」、「委託」及「受委託行使公權力」?試舉例說明其意義。(20 分)
試分析下列情形為上述何種情形之一:
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業務委由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執行;(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一、各定義
委任:行政機關將該事務之權力轉移所屬下級機關,讓下級機關代為執行該事務。
委託:行政機關將該事務之權力轉移不相隸屬之機關,代為執行該事務。
受託行使公權力:行政機關將該事務之權力轉移給私人機構,請其代為執行事務。
二、為受託行使公權力
詳解
委任,即是行政機關依法規將權限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行政機關執行之。
委託,則是行政機關依法規將權限一部分,委由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係由行政機關依法規將權限一部分委託執行之。
詳解
委任:上對下
委託:上對無下
受託行使公權力:對私人
受託行使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