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 A 建地,應有部分登記為各三分之一;甲、乙未經丙之同 意將 A 地設定不動產役權於丁,丙未經甲、乙之同意將自己對 A 地之應有部分設 定抵押權於戊。試問:

㈠丁之不動產役權是否有效?(20 分)

詳解 (共 3 筆)

Iriss
Iriss
詳解 #2958148
2018/08/10
(一) 丁之不動產役權是否有效:根據土地...
(共 27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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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lo Wu
Shilo Wu
詳解 #5218368
2021/11/19
1.土地法34-1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共 1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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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峻豪
蔡峻豪
詳解 #3635295
2019/10/25
依民法第819條規定,共有物之處分應以共有人全體同意行之。 由依民法第118條規定,無權處分為效力未定 依題旨,甲未得他共有人而為共有物之處分,其債權契約有效,物權契約對乙丙不生效力,無權處分為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