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 法醫師法第 23 條規定法醫師之執業守則,就以下兩則案例說明法醫師應 如何處理始符合該守則之規定。

⑴相驗後認係因病死亡,惟家屬為保險理賠緣故,要求開立死亡原因為 意外之相驗屍體證明書,相驗法醫師明知為病死,因不勝其擾,遂報 請法醫研究所解剖。(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