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說明下列關於舉證責任之問題:
(一)甲將存摺與印章交付乙代為領款,嗣後甲主張乙提領款項,並無法律上原因,侵害 甲之財產權,而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乙如數給付本息予甲,其中「無法律上原 因」之事實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
詳解 (共 1 筆)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詳解 #6391971
在這個案例中,「無法律上原因」之事實應...
(共 5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