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A 公司長期專精於 WIRECUT 線切割技術之開發,於業界素有聲名。甲
任職於 A 公司期間,參與 A 公司 WIRECUT 線切割技術的精進計畫,
並被指派開發「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 「WIRECUT 線切割軟體
系統」為甲任職期間所開發完成之軟體。而甲與 A 公司簽署員工協議書
記載: 「甲於任職期間所開發之軟體,其智慧財產權歸公司所有。」嗣後
甲離職後,未經 A 公司同意,於離職後 3 個月擅自更改「WIRECUT 線
切割軟體系統」 ,並號稱為「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2.0 版,逕向
A 公司客戶販賣「WIRECUT 線切割軟體系統」2.0 版,致 A 公司受有損
害。請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