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之規定,容許行政機關於作成行政處分時為「附 款」 。惟附款之作成影響行政處分頗鉅,仍應符合行政法原則之要求。試 回答下列問題:
(三)當事人又應如何提起救濟?
申論題作答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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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guanyi87
申論題作答 #40290
75 分
75
總分
39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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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
正文
一、 依附款性質選擇撤銷訴訟負擔:根據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3款,負擔係...
Mira
申論題作答 #25195
80 分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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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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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正文
三、當事人之救濟途徑 (一)附款之獨立爭訟可能性 附款是否得單獨提起救濟,...
第二次要上榜
申論題作答 #16269
72 分
72
總分
31分25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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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
作答大綱
(三)當事人又應如何提起救濟?
正文
當事人又應如何提起救濟? (一)學理上說明應以原處分性質來判斷,如係裁量...
詳解 (共 2 筆)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詳解 #6487317
當事人若認為行政處分中的附款違法,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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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拉(114地三法廉臺北上榜)
詳解 #6488985
依據問題(二)之回答,人民欲針對違法行政處分尋求救濟,應依訴願法提出向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訴願不成立則依據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附款性質為負擔或保留之負擔者,因其具有獨立性,可視作另一額外行政處分,故人民若認其違法可單獨對該附款提起撤銷訴願,若訴願不成立則提起撤銷訴訟,要求單獨撤銷該附款;性質若為期限、條件或保留廢止權者,因其目的在規制原行政處分,效力與行政處分密不可分,故人民若認其違法應依訴願法提出撤銷訴願,訴願不成立者則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要求做出一張無附款或附款合法之行政處分。
題目所問人民如何救濟,應視附款性質,若為負擔或保留之負擔,應提起撤銷訴願和撤銷訴訟;若為其他,則提起撤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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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Hannah Kuo
私人筆記 #7362255
當行政機關對人民作出附有違法附款的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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