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禁止攜帶電子計算機 (除題目卷特別註明可使用不具繪圖功能計算機等電子器具外)、具通訊攝錄功能器材 (如:穿戴式裝置,包括智慧眼鏡、智慧手機、智慧耳機、行動電話、智慧手錶、智慧手環如小米手環及 Apple Watch 等、穿戴式鏡片) 等計算、通訊器材及規定項目以外之任何資料、工具、器材等進入試場,違反者,該測驗不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