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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男與乙女結婚,但未能生育,2 年後甲乙離婚。經查甲無任何親人,全部積蓄400 萬元,本欲擬遺囑捐贈給慈善機關,但卻在尚未立遺囑之前,突發急病去世,積欠 丙、丁各為60 萬元與120 萬元,均已屆清償期。試問:

(二)丙與丁在其債權獲得清償之後,甲所賸餘之遺產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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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g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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