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修正規定:
雇主非法聘僱之外國人符合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行蹤不明外國人者,按雇主非法聘僱行蹤不明外國人之人數與應廢止許可外國人人數,採一比五之比例,廢止雇主有效許可外國人人數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