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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2518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11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我國 A 公司於 111 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計算之淨利為 700 萬元,該公司各項損益項目如下:
1.證券交易所得 120 萬元,證券交易損失 60 萬元
2.出售民國 101 年購入之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利益為 260 萬元(其中土地所得 100 萬元,房屋交易所得 160 萬元)
3.發票日在 110 年 11 月之短期票券利息所得 50 萬元(扣繳稅款 5 萬元)
4.不計入所得之投資收益 80 萬元(可扣抵稅額 20 萬元)
5.依所得稅法第 39 條規定可扣除之虧損為 90 萬元
6.該公司 111 年度有符合產業創新條例之研發投資抵減 30 萬元
請依上述 A 公司之結算申報書內容,以最有利納稅人方式計算下列各項金額:

申論題內容

(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下之基本所得額、基本稅額及是否有所得基本 稅額條例規定下之應補繳差額?(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