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為非中華民國國民,旅居菲律賓,根據下列獨立情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分別計算贈與總額: (假設甲當年度並無其他贈與行為, 幣別單位均為新臺幣)

(二)甲以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資金 3,000 萬元,無償為未成年子女購買境外上市公司股票 100 萬股,每股收盤價 28 元,並登記為子女所有。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