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37 工作場所發生職災,雇主即採必要急救、搶救等措施,會勞工代表調查、分析及作紀錄。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災之一,雇主於八小時內通報勞檢:一、死亡。二、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罹災一人以上,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勞動檢查機構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破壞現場。
1.死亡災害
2.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3.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