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某年度國防機密預算案時,立法委員甲於 委員會中針對特定採購項目之執行成效,對列席備詢之國防部長乙提出 嚴厲批評,並要求乙針對該採購案日前發生之流標細節即刻做出說明。 嗣後,該預算案因朝野意見分歧,無法於委員會達成審查共識,委員會 遂依議事程序決定將議案送交院會處理。於院會進行二讀程序前,立法 委員丙認為該議案涉及國家安全且具備高度爭議,主張應即刻進入「黨 團協商」,惟遭部分黨團公開反對。試依據現行法律規範、相關法理及憲 法法庭判決意旨,回答下列問題:

(二)若該預算案於委員會審查完竣後,立法委員丙欲要求將該案交付黨團 協商,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該案進入黨團協商之法定 條件、時機及程序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