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乘客疏散:採取「分層分向、只出不進」策略
引導與廣播引領:
多語種廣播:透過車站廣播系統(PA)發布緊急逃生指令,語氣應堅定清晰,避免過度渲染恐慌。
標示引導:站務人員引導旅客避開嫌犯活動區域,並依據疏散動線往地面層撤離。
硬體支援措施:
閘門全開:行控中心(OCC)下達指令將驗票閘門切換至緊急模式(全開),讓旅客不需刷卡即可迅速出站,避免在出入口造成推擠。
電扶梯管制:視情況調整電扶梯運行方向(改為僅往上行),以加速將月台層民眾送往地面大廳。
封閉危險區域:
連動相鄰車站進行「過站不停」或「區間運轉」調度,防止新進旅客誤入案發站點。
二、 組織救援:建立「現場前進指揮所(ICP)」
設置傷檢分類區(Triage):
於車站出口安全區域設置傷檢站,配合消防局(119)專業救護人員,將傷患區分為紅(極危急)、黃(急迫)、綠(輕傷)、黑(死亡),確保醫療資源優先投注於重傷者。
警、消、捷三方協作:
捷運警察/保全:負責現場封鎖及兇嫌壓制。
站務人員:負責帶路與資訊交換,提供救難人員車站配置圖及監視影像。
消防醫護:進入站區進行搜救與緊急醫療。
資訊匯整與通報:
由現場指揮官(如站長或捷運警察主管)統籌災情資訊,定時回報 OCC,以利後續與市府層級的緊急應變中心連動。
三、 心理安撫與秩序恢復
安置目擊旅客:於指定區域安置未受傷但受驚嚇的旅客,由心理師或專人提供初步心理支持(安心五步驟),並協助警方製作筆錄。
成立家屬接納區:設立專門位置處理家屬詢問,避免家屬衝入危險區造成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