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五)植物智慧財產權(Pla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詳解 (共 1 筆)

Tsai
Tsai
詳解 #7491563
2026/08/26
​指透過法律制度賦予育種者、發明人或研究機構,對其所育成的植物新品種、植物相關技術或遺傳資源創新利用所享有的獨占性排他權利。其目的在於保護研發投資、鼓勵植物科技創新與新品種培育。
​其核心保護形式與涵蓋範圍包括:
​1.植物品種權(Plant Variety Rights, PVR / Plant Breeders' Rights, PBR): 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國際 UPOV 公約)設立之專門權利。新育成的品種需具備新穎性、可區別性、一致性及穩定性(DUS and new),獲權後育種者享有該品種種苗繁殖、販售與推廣的專屬權。
​2.植物專利權(Plant Patents): 對於透過基因工程、組織培養或生物技術所研發出的轉殖植物、基因序列或培育工藝技術,申請發明專利保護(部分國家如美國亦允許對無性繁殖植物申請植物專利)。
3.​權利平衡機制: 為兼顧公共利益與農民權益,制度中常包含「農民留種權(Farmers' privilege,特許留種)」與「育種者例外(Breeder's exemption,允許利用他人受保護品種進行再育種)」等限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