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學校每日紀錄學童健康狀況,發現學童出現下列症狀時,應逐案記錄。
一、 類流感,急性呼吸道感染且具有下列症狀:
(一) 突然發病有發燒(耳溫38度C) (二) 呼吸道感染 (三) 肌肉酸痛或頭痛或極度厭倦感其中一項症狀。
二、 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
(一) 手足口病:口、手掌、腳掌及或膝蓋、臀部出現小水疱或紅疹。(二) 疱疹性咽峽炎:發燒且咽部出現小水泡或潰瘍。三、 每日腹瀉三次(含)以上,且合併下列任何一項以上症狀:(一) 嘔吐
(二) 發燒 (三) 糞便帶有黏液狀或血絲 (四) 水瀉。
四、 水痘,全身分批出現大小不一的表淺性水泡,有遮蓋處病灶較暴露處多,臨床上可能伴隨發燒(37.5~39°C)。
五、 發燒,耳溫38度C,且未有上述「類流感」、「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腹瀉」、「水痘」疾病名或症狀別。
六、 紅眼症,眼睛刺痛、灼熱、怕光、易流淚、異物感、霧視;眼結膜呈鮮紅色,有時會有結膜下出血;眼睛產生大量黏性分泌物;有時耳前淋巴結腫大、壓痛。
七、 其他,上述「類流感」、「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腹瀉」、「發燒」、「紅眼症」五種項目外之特殊傳染病。填寫「其他」者,請於「其他」中說明病名或症狀別。學童健康狀況資料紀錄與上傳作業
學校健康中心校護
1. 學生基本資料匯入:每學期開學後 2 週內,將教育部學生健康資訊系統或自行開發之學務系統之學生基本資料匯出後,至疾管署「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資訊系統」之「學校傳染病通報作業」項下之「學校學生資料上傳」區匯入,更新學生基本資料
2. 監測資料通報
每週彙整「學童感染疑似傳染病登記週報表」,並統計全校各年級生病人數及請假情形,於每週一下班前,登錄至「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資訊系統」之「學校傳染病通報作業」項下之「傳染病
通報登入」,上傳上週通報資料。
3. 如有學童疑似罹患法定傳染病或有疑似法定傳染病聚集時,則應立即通報轄區衛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