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45 號為「查核工作底稿準則」,而第 53 號為「查核證據」。
第 45 號公報規定,查核工作應設置工作底稿,通常包括:
1.查核程式。
2.各項分析。
3.討論重要議題之備忘錄。
4.重大事項之彙總。
5.詢證函。
6.客戶聲明書。
7.檢查表。
8.有關重大事項之往來函件(包括電子郵件)。
試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⑵查核人員編製查核工作底稿之目的為何?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1.提供足夠即適切之記錄作為出具查核報告之依據
2.證實查核工作已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相關法定規定規劃及執行
詳解
依據審計公報之規定,查核人員編制查核工作底稿之目的如下:
1.提供足夠及適切之紀錄作為出具查核報告之依據
2.證實查核工作已依據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規劃與執行
詳解
出具報告依據
查核工作應遵循專業準則與相關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