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融式遊戲場」(Inclusive Playground)係指能提供所有兒童一同玩樂、遊戲、發展能力的遊戲空間,這裡指的兒童包括一般兒童及具特殊需求之兒童(例如自閉症、心智障礙、肢體障礙、視覺或聽覺障礙者等),應具有無障礙環境、適合不同障別、多元刺激、寬敞、安全、具互動性、有趣及舒適等特色。
「正常化」 (normalization)觀點強調障礙者在這個社會中得以自由、平等的「生活」著,共融遊戲場其中一個意涵在於讓每個不同需求的兒童能藉由場地進行社會參與、共同生活。
其「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中,確認身心障礙兒童,應於確保其尊嚴、促進其自立、有利於其積極參與社會環境下,享有完整與一般之生活。並第三款促進該兒童盡可能充分地融入社會與實現個人發展,包括其文化與精神之發展。
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之八大原則之一為充分融入社會。
共融遊戲場是讓所有孩子可以一同遊戲、發展能力的遊樂設施,兒童包括一般兒童及特殊需求兒童。是一般兒童與身心障礙兒童皆能遊玩的設施,具有無障礙空間,適合不同障別、多元刺激、寬敞、安全、具互動性、有趣及舒適等特色。
1.解釋共融遊戲場
2.提出關於正常化、兒權公約、身障公約中的人權意義等(有尊嚴..?)
3.兒童發展過程中遊戲的重要(分述對於身障孩童與健康孩童的影響為何)
共融是一種精神,而不是遊具的類型
每個孩子都不同,
什麼是共融?就是讓不同背景、立場、能力的人,都能和諧的共同生活在一起。應包容不同孩子的狀況與需要,不論其能力或身心狀況,皆應提供平等參與遊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