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務中途輟學的學生時,社工通常有兩種服務方式,分為「直接服務」和「間接服務」,依照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務方式,而兩種方式又存在著不同的角色與其任務,分別如下:
(一)直接服務:
1.使能者:中輟生在學校當中,容易遭到他人貼上標籤,使其產生自我懷疑,甚至自我貶低,對自己缺乏自信,也因此更加不願重返校園,身為社工應給予其充權,並使其了解自身優點,增加其自信心,相信自己有能力解決問題。
2.協調者:在學校中,同學、老師和校方對於中輟生有時並不友善,偶有排斥的情形發生,社工應作為中間的橋樑,協調案主與校方之間的溝通情形。
3.倡導者:中輟一詞對於家長、校方而言,多半是負面的詞彙,但他們只看見表面結果,卻不了解其內心的原因,社工應與三方進行會談,使校方和家長了解中輟生的想法與心聲,甚至對中輟一詞有布一樣的認識。
(二)間接服務:
1.個案管理者:除了對案主進行服務外,也需要為其連結周遭的環境、社福、社區等資源,協助案主解決問題。
2.倡議者:在社會當中,對於中輟生的認識大多只有逃避就學,並不了解其背後的原因,因此產生許多誤解,而社工應於家庭、校方、社區等,宣導相關知識,使其增進對中輟的了解。
3.教育者:中輟的發生除了學生方的問題外,校方也有部份的問題與責任,而社工可與校方聯繫,提供對於高關懷學生關心與介入的方式,可作為初級預防,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
隨著社會的變遷,家庭結構也逐漸不太相同,學生在學校面臨的狀況更加多元不同。學校的師長也得身兼輔導的動作,協助學生解決其難題。
直接服務角色:通常是直接與案主做接觸,進行相關輔導內容。
(一)發現者:有些遭遇困擾的學生,不知道如何求助,而師長或其他人也未能及時發現通知相關輔導人員進行後續措施。此時,學校社會工作者基於專業職責,必須主動發現學生需求,及時給予協助。例如,以高中為例,學校輔導室每學期會給同學施測憂鬱量表,讓輔導室可以先篩出潛在的個案,可以即時進行相關輔導,讓學生不會因為那些打擊導致情緒低落,中輟在家或是投入其他不良場所中,降低其危險。學校社會工作者也可以透過家庭訪問,發現需要幫助的同學及家庭。可以結合教師、醫師、護理等專業人員,以發現急需協助的案主。
(二)治療者:當發現問題後,學校社會工作者會開案處理,如:學校社會工作者接受教師轉介一個逃學的案主,透過各種資料蒐集(會談或是教師轉告得知該名學生狀況)、家庭訪問知道主因是家庭經濟狀況不穩,案母離家,案父有酗酒問題。對此案例,學校社工除協助案主參加青少年的支持團體,也將案主轉介給醫院,以藥物治療其沮喪情緒。
(三)教導者:中途輟學會造成案主與案父母之間關係緊張,協助修復案主與家庭之間的關係也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
間接服務角色:通常是不直接與案主作接觸,但會做相關議題的倡導工作。
(一)合作者:在學校裡,除了教師與學校社會工作者之外,還有許多助人的專業工作者,包括學校心理諮商人員等等,他們形成一個工作團隊,共同為學生及其家庭提供協助。社會工作者基於工作需要,經常扮演合作者(collaborator)的角色,與學校其他專業人員互換訊息或連結資源,以利問題解決和目標達成。
(二)倡導者:學校社工及學校有義務讓學校導師、學生及其他學校工作人員了解問題發生時處理的程序及相關處理方式。
(三)聯絡者:一方面瞭解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做為學校輔導的重要參考;另一方面向家長說明學校的教育政策及相關措施,以爭取家長的支持及配合,共同協助孩子成長。後來,聯絡者角色擴展為協調者
一、以中途輟學學生服務為例,說明學校社工師的「直接」與「間接」服務角色為何?分別舉出 三種以上的角色,並舉例說明這些角色的具體任務。(25 分) 【擬答】: 學校社會工作是運用社會工作的理論與方法,以學生困擾的問題為焦點,提供學生與教師服 務,協助學校發揮教育學生準備現在及未來生活的功能,以下依題意,將學校社會工作師提 供中途輟學生時需扮演之角色,舉例說明如下: 直接服務的角色: 個案工作者: 透過評估、會談、訪視……等技巧,瞭解中途輟學案主及家庭的問題及需求,擬定處遇 計畫,提供適切的協助。並在過程中扮演「使能者」,和案主一起工作(work with client),協助案主及家庭增進權能(Empowerment)、及「教育者」提供相關資訊及資 源……等角色。 團體工作者: 針對案主的需求,適時的運用團體工作的技巧提供協助。例如針對中途輟學的案主提供支 持性團體、或針對父母辦理親職教育團體,教育父母面對並處理子女中途輟學的行為。 社會系統的連結者: 需要熟悉社區內外各項資源,才能針對案主及案家的問題及需求,連結相關資源以解決 問題、滿足需求。其內涵包括下列幾個角色: 轉介者:例如當案家是因為失業,導致經濟困境,無暇顧及而對子女疏忽照顧導致中 輟時,可以轉介至就業服務中心提供就業媒合或職業訓練。 媒介者:當進行轉介工作時,需做好轉介的準備工作,例如當案主是因為身心狀況特 殊,無法適應學校作息,而需要轉介其他單位提供服務時,工作者需填寫轉介單、說 明案情、找到聯繫窗口,甚至是陪同案主前往等等。 個案管理者:除針對案主及案家進行需求評估外,還要分配及協調現有資源,以協助案 主取得服務。例如針對中輟案主的服務,可能同時包含案主的身心評估、輔導或特教資 源的連結等,個案管理者必須要針對這些資源進行協調、整合,方能發揮最大效益。 間接服務角色: 方案規劃者:需在直接服務的過程中,整理工作經驗,針對案主的需求,不斷提供創 新、彈性化的服務方案。例如在服務中輟個案的過程中,發現許多個案是因為學業成就 低落而不願意返回學校,依而發展「補救教學方案」,針對擔心因中輟課業落後、復學 後無法跟上同學的青少年,結合社區內學校或補習班資源,提供課業輔導方案,以協助 有意願復學的中輟生盡早回到校園。在扮演此角色時,經常需同時扮演「方案執行者」 及「方案評估者」的角色。 倡導者:透過個案辯護、政策辯護、立法辯護等方式,爭取案主的最佳利益。例如:參 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工作,以期透過法令提供中輟學生更多的保障和協助。 教育者:包含對社會大眾的教育及對專業訓練兩大部分。針對社會大眾的教育部分,包 括:透過宣導活動、演講、講座、接受訪問、投書媒體……等方式,推廣有關對中輟生 認知的相關知識。專業訓練部分是指針對社會工作學系學生、新進社工人員的專題演 講、新進訓練及在職訓練等。 除了上述的各種實務角色,在提供中輟生服務時,社會工作工作師還經常扮演「提供外展 社會工作服務(outreach service)」的角色,突破在機構中提供服務的社會工作模式,由 社會工作師主動出擊到案主經常出現的地方,和案主建立關係、體會案主感受,找出案主 需求與問題的癥結,積極進行處遇,以針對「潛在」的案主群提供服務。
直接服務通常是指直接面對個案,與個案接觸並提供服務;間接服務通常是第二線,提供資訊整合或是倡議等。
在學校的社工師面對中輟學生時,以直接服務層面來說,通常是會是陪伴、支持、教育、諮詢者等,會去了解學生中輟的原因,可能會安排家訪等,協助學生釐清其問題及需求。
而以間接服務層面來說(想不到中輟的間接服務,故列學校社工的間接服務),會是一個資源連結、倡導者等,學生可能需要醫療資源時(心理疾患),適時給予轉介或是資訊提供,同時也會在校園中宣導相關議題、辦理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