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與品德是不能相提並論的,有些人會運用才能去造福社會,有些人卻會利用才能汲汲營營,特別是當官的,人民心中的好官應該以天下百姓為重,以國家興亡為己任,才能固然是當官需要具備的功夫,但品德是尤其不可或缺的,於是「廉潔」成為我們對責任重大的人普遍持有的期待。廉潔,就是清潔自持、不掠奪他人之物、不中飽私囊的行為,古往今來,我們記錄下許多廉潔的人的事蹟,對他們歌功頌德,能身居高位卻不被眼前的利益所惑,是每個人認可的好榜樣,無形之中,這也成為一項不成文規定,也成為評判人品的標準。
我們都知道,人最大的敵人往往是自己。即使在現在的民主國家,就算是民選出來的部長、院長,甚至是總統,他們上台前就算很得民心、眾望所歸,卻會在掌握權勢後爆出醜聞聲望下滑,讓人感嘆世事的無常和人性的變幻莫測。其中最容是被放大檢視的,就是貪汙的程度。人民納稅來換取更好的服務,當然不希望血汗錢被糟蹋,一旦中飽私囊,不旦浪費許多人努力的成果,更摧毀了大眾的期望,身敗名裂自是不可免的了。位居高位就是要為民服務,應本著照顧老百姓的思想努力耕耘,而不是被貪念牽著鼻子走。貪婪的心態往往會蒙蔽人的心智,只注意到眼前的利益,而忘了自己的本職。陳水扁總統結束任期後因牽扯上貪污罪而得接受法律制裁,下一任總統馬英九便以廉潔的形象贏得大眾選票。廉潔的上位者是人人都期盼的,幾乎把此美德奉為美德之首,只要不貪、不污,便是好人好事的保證。少了利益的誘惑,人自然不容易去做什麼胡作非為的事,但是我們要記得,廉潔並非絕對的標準。所謂物極必反,廉潔如果被過度行使,同樣會有反效果。宋朝時的歐陽修便曾批評過包拯:「夫有所不取之謂廉,有所不為之謂恥。近臣舉動,人所儀法。使拯於此時有所不取而不為,可以風天下以廉恥之節。」廉潔的修為一旦與現實脫節反而誤事,辜負了人們對廉潔的期望。
在春秋五霸時期,齊桓公曾在管仲病重時詢問是否該由鮑叔牙接替他的相位,管仲回答:「不可。其為人潔廉善士也,其於不己若者不比之人,一聞人之過,終身不忘。使之理國,上且鉤乎君,下且逆乎民。其得罪於君也,將弗久矣。」貪官汙吏是人人不齒的,但是廉潔也不能毫無節制地濫用。清代小說家劉鶚在《老殘遊記》中說:「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廉潔不是一定的好人好事標準,唯有以中庸的辦法施行廉潔,勿忘廉潔的本意,才能施行真正的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