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決條件-政策執行的重要性
- 政策執行的肇始:「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的公共政策都必須透過政策執行方能予以落實。政策執行受學界重視大量討論肇始於普里斯曼(Pressman)與衛達夫斯基(Wildvasky)於 1973 年合著《執行:聯邦政府的期望在奧克蘭市落空》。書中探討奧克蘭計畫的失敗可歸咎於對政策執行階段的輕忽,包含政策規劃與政策執行脫節、政策執行者過多導致協調困難等原因,在在顯示了政策執行的重要性。
- 政策執行的定義:吳定教授:「政策執行乃是指政策方案在經過合法化後,擬定施行細則、確定專責機關、配置必要資源,以適當的管理方法,採取必要的對應行動,使政策方案付諸實現,已達成預期目標之所有相關活動的動態過程。」
(二)促成政策執行成功與否的因素
1.政策執行的困難
(1) 政策方案的性質屬於創新性而非漸進性,以致不易推動
(2) 政策方案涉及的標的人口非常多,人多嘴雜,利益團體、反對黨、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基於各種原因,企圖改變政策內容及執行方法
(3) 涉及複雜的執行機關,範圍越大推動越困難
(4) 政策執行的成本極高,若失敗付出代價極大,造成執行的躊躇不前
(5) 鄰避情節影響,遭受標的人口抗拒與阻撓,導致執行推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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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策執行的成功條件 (哈格伍德(Hogwood)提出)
(1) 沒有無法克服的外在限制
(2) 充足的時間與足夠的資源
(3) 政策係以有效理論為基礎
(4) 直接而清晰的因果關係
(5) 最低度的依賴關係:意即執行機關擁有自己的權責,不依賴上級機關
(6) 充分共識與完全理解政策目標
(7) 權力與服從:政策執行者擁有真正實質的權力,標的團體打從內心服從
3.政策執行的失敗原因
(1) 政策問題為結構不良問題較易失敗
(2) 政策規劃的不合理、政策合法化的不周延
(3) 無充分共識與完全理解的政策目標
(4) 執行機關僵化、標的人口不順服
(5) 其他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環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