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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公務升官等考試_簡任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研究#66344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在民國 100 年所修正公布通過的「社會救助法」中,設計那些強化低收入戶及中低 收入戶工作福利的誘因,以鼓勵他們脫離貧窮?又學者 Sherraden 所提到的「資產累 積理論」,其脫貧方案的類型有那些?(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Penny Hsu
一、以工代賑,將因就業而增加之收入,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以3年為限,並得再延長1年,以鼓勵參與勞動市場,獲得穩定工作。對於參與脫貧措施之低收入戶因措施所增加之收入,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計算,最長不得超過3年,並得再延長1年,以提供促進其自立發展的誘因機制。 兒童及為貧窮兒童設立個人的帳戶,結合教育投資及資產累積兩種策略來設計,解決世代貧窮循環的問題,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推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