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種衛生相關法律增訂及部分修正案?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還有一條法規草案為自殺防治法。
(二)請詳述其增訂及修正條文內 容,並分別說明其立法目的為何?
1.增訂及修正條文內容: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增訂一條,如有惡意謠傳食品不安全的消息,得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合併一百萬。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如有針對傳染病相關消息惡意作假或故意傳謊報消息,舊法為50萬,修法後為三百萬。
還有一條法規草案為自殺防治法中的一條也是新聞故意做假自殺消息,或言語不恰當。則罰一百萬。
2.目的:
(1)因食品業者互相攻擊造成許多民眾恐慌,也造成業者的利益損失。為補償業者及民眾將由該攻擊的業者給予補償。
(2)傳染病防治法如有人故意惡作劇造成民眾恐慌,同時影響政府的作業程序,過去的50萬並沒有影響,應加重罰則。
(3)自殺防治法中的新聞報導,主要可能讓想負面情緒的個案或是自殺未遂的個人影響加重想自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