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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 #10512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王強於 102 年 5 月將座落於高雄市供自住使用之房地一處贈與其子王思明,該房地產的 土地面積 200 平方公尺(1 公畝=100 平方公尺),申報移轉時每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 值為$160,000,房屋評定標準價格$1,000,000,含土地及房屋的總市價為$45,000,000,該 房地產係王強於 10 年前取得,當時每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為$60,000,房屋評定標準 價格$1,100,000,當時房屋及土地的總市價為$25,000,000,王強購得土地後支付工程受 益費$200,000,改良土地費用$300,000,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為 120,試問對此贈 與行為王家需負擔那些相關租稅?納稅義務人各為何?若所有租稅均由納稅義務人繳納, 則應納稅額各為多少?(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