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對乙起訴,請求法院判命乙將 A 地交還甲,主張該地為甲所有,被乙擅自占用,依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請求。乙抗辯其向甲承租 A 地,並非無權占有。法院判決甲敗訴 確定後,甲將 A 地所有權移轉予丙。丙乃以乙無權占用 A 地為由,對乙起訴請求返 還該地。問:法院就甲乙間訴訟所為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是否及於丙?乙在丙所提訴訟 中,抗辯其訴訟標的已有既判力,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