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本人的擬答,請參閱)
主張契約論的學者包含提出天賦人權的洛克、全意志的盧梭以及強調主權者至高無上的霍布斯。
就盧梭而言,其全意志的理念也成為了法國大革命的啟蒙,茲就題意說明如下。
(一)全意志的意涵:
1.建立新的契約:
盧梭認為在原始狀態中,人對於自然資源的獲取應該不受任何人限制,
而洛克所主張天賦人權論的契約係在保護人民的私有財,對弱者是一種限制及壓迫。
有鑑於此,盧梭認為人民應該放棄自身所有權利,訂定新的契約,將資源交給公正的主權者重新分配。
該主權者即為「全意志」。
2.全意志意義:
(1)全意志為全體人民道德的集合,具有公正不偏袒且維護公益的特質。
(2)全意志中包含人民個人的意志,故服從全意志等於服從自己。
(3)所有人應該放棄自己所有權利,統一交給全意志分配。
(4)倘若人民不服全意志的決定,可視為是「拒絕自由」,則國家得強迫其自由。
(二)全意志為何不會犯錯:
1.原因:
(1)全意志既代表全體人民的道德,倘若是錯誤的,那麼道德何在?
(2)全意志具公平正義的特質,倘若是錯誤的,那麼公平正義何在?
(3)全意志包含個人的意志,倘若是錯誤的,那麼就是否定自己的意志。
(4)全意志具有重新分配的功能,倘若是錯誤的,要何以重新分配?
2.該觀點的衍生:
(1)全意志源於人民的意志,因此可以推導出主權在民的概念。
(2)極權主義標榜全意志不會錯誤,故人民應完全服從國家的任何施政及命令。
綜上所述,全意志泛指人民意志、道德的集合,並對資源進行重新分配,故人民應該服從。
由於其具備道德、公平正義、意志集合、重新分配的特性,因此不會犯錯,
而此觀點可能衍生成為主權在民或極權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