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給予甲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每月新臺幣(下同)1 萬 5 千元。 因新進人員撥款作業疏失,於 3 月份誤撥給甲 15 萬元。該局通知甲應返還其溢領 之 13 萬 5 千元,但甲置之不理。該局乃作成命甲返還上述溢領款項之行政處分。 甲不服,提起訴願請求撤銷之,請問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25 分)

詳解 (共 8 筆)

今年一定是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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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803600
2018/05/21
(一)1.公法上不當得利之構成要件(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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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ston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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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732685
2018/04/18
甲之溢領應屬於公法上不當得利: 所謂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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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讀行政法了吧ˋˊ(110移民特考已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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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5078413
2021/09/09
本案所涉為甲因撥款作業疏失所溢領之補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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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廷
宜廷
詳解 #5815043
2023/05/18

依據訴願法

1.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駁回之。
2.原行政處分所憑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訴願為無理由。
3.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故受理訴願機關,認為甲依法每月得領低收入生活補助1萬5千元,於3月份作業人員撥款作業疏失,因而造成溢領13萬5千元,據此該局作成相關處分命甲歸還溢領款項,甲無不歸還款項之理由,得認為甲訴願無理由應已決定駁回之

Coli Ch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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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296576
2017/06/26
訴願管轄機關為台北市政府 人民若向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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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詳解 #2538014
2017/12/19
甲不可上訴,應當退還其13萬5千
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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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737511
2018/04/21
訴願無理由 甲無信賴值得保護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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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4463017
2020/12/27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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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7893893
2026/03/16
受理訴願機關應認甲之訴願為有理由,依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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