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人:為載貨證券的契約訂約人,將貨物交付運送人,負正確申報貨物內容及支付運費之義務。運送人:依契約收受貨物,將貨物安全運送至目的地並交付受貨人,對貨物在運送期間負有保管與交付責任。受貨人:有權依載貨證券或運送文件向運送人請求交付貨物之人,並於受領貨物時,承擔未付運費或相關費用。
託運人、運送人及受貨人是構成載貨證券之三方當事人,三者間透過載貨證券形成權利義務關係,共同完成貨物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