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調限制
一.涵義:在任職滿規定的服務年資之前,不得轉調於其他機關,期使人員安於工作,避免人才流失二.效果:機關用人安定性提高及維持考試的公平性,但影響任職權益和不利於運用人才
三.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相關規定:
1.高普初等考試及格者,服務年資未滿3年,不得轉調於原分發任用主管機關及學校之其他機關學校
2.特種考試及格者 服務年資未滿6年 不得轉調於申請舉辦特種考試機關之其他機關.學校
3.例外情形:機關業務調整而整併.改制.精簡.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