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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監所管理員:犯罪學概要#90031
科目:犯罪學
年份:10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試論述自陳報告調查(Self-reported survey)之內涵,並說明其優、缺點 為何?(20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監獄官

答:犯罪測量調查有三,分別為官方犯罪統計、自陳報告調查、被害者問卷調查,而有關自陳報告調查之內涵及意義,考生分述如下:

一.內涵:針對潛在犯罪者及少年虞犯進行自我陳述曾犯過之犯罪,並保證不以司法追究,藉此發現犯罪黑數之存在。

二.優點

 (1)減少犯罪黑數:利用自陳報告的方式有效發現犯罪黑數的存在。

 (2)成為犯罪預測之方向:能有效防止再犯發生。

三.缺點

 (1)效度及信度受質疑:單方面說詞容易受影響,導致有效度及可信度降低。

 (2)僅能發現輕微犯罪:重罪依然無法有效被發現,大多都是屬於偷竊或虞犯等輕微犯罪類型。

詳解 提供者:lin

(一)自陳報告調查之內涵如下
所謂自陳報告,即是針對特定多數人,以問卷方式調查之,其問卷內容多以無記名為主,主要針對曾經犯過之罪刑或偏差行為,以無記名的方式緩解對問卷調查人內心之不安,而達到問卷之正確性。如:以青少年為主之問卷,詢問其青少年時期曾犯過之偏差行為為主。
(二)自陳報告調查之優點如下
因自陳報告之隱匿性,能促使問卷之真實,且能達到消除犯罪黑數之效果。
(三)自陳報告調查之缺點如下
雖然能達到消除犯罪黑數,惟針對之族群較為固定,較無法針對大眾實施,範圍遭受限縮。且內容較為主觀,無法以客觀之角度為判斷,也難辨真偽。

詳解 提供者:警察考生 上岸

自陳報告調查:以問卷的方式調查受訪者在過去特定的時間、地點,所從事的違法行為
優點
1.解決犯罪黑數的問題
2.估量犯罪型態及犯罪次數,得知人格特徵與價值觀
3.得知犯罪行為在社會上的分布,如低中上階層的犯罪型態差異
缺點
1.無法解釋白領犯罪
2.調查對象誤差:如失學輟學的青少年或失蹤的犯罪人,皆不法為調查對象
3.信度完整性受到質疑:自陳報告調查之可信度及真實穩定性受到質疑,故必須進行二次以上之調查或與官方統計資料互相比對
4.效度有問題:自陳報告調查只能解釋輕微犯罪或青少年的偏差行為,不能類推成年人的嚴重犯罪行為

詳解 提供者:林林
自陳調查報告重點如下:
以不具名的方式,讓被調查者自行報告在一段時間內,是否有最初偏差或是犯罪行為。
優點:可以了解犯罪黑數,彌補官方統計報告的不足,可以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趨勢等。
缺點:自陳報告對象通常是針對在校學生進行,對於不在學校的學生無法有效的掌握。且無法證實報告裡面所說的是否為真,顧自陳報告的信度和效度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