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政府會計2020年1月初版(鄭丁旺)
於編製整體資產負債表時,為避免虛增政府整體資產、負債金額,應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及中央總會計制度第12 點規定將下列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間之內部往來金額加以沖銷:
1.公務機關(國庫)帳列保管特種基金款項。
2.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同額帳列應收(應付)或預收(預付)款項。
3.公務機關財產由特種基金代管部分。
4.公務機關向公營銀行之長、短期借款。
5.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投資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此項會減少「淨資產」科目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