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簡述菁英論
1. 社會存在握有權力之菁英(少數人)與無權力且受其統治之非菁英(多數人)。
2. 可分為規範性的古典菁英理論及經驗性的競爭性菁英理論。
(一) 古典菁英理論
1. 意義:菁英的統治為必然性,並具有較高的道德性、優越性與責任性,有明確規範拘束菁英。
2. 菁英統治的本質:社會上皆由菁英統治、菁英統治具有正向功能、並不反對民主但反對缺乏知識的下層民眾參與。
3. 菁英循環:沒有任何統治菁英可以長治久安永保統治地位的(社會階層流動寫照)-->強變弱,弱轉強。
(二) 競爭性菁英理論:肯定古典但不具必然性與優越性。(熊彼得、道爾)
1. 選舉是民主程序下產生治理者的過程,但不論民眾餐與程度多寡,政治權力始終在菁英間轉讓。
2. 民主競爭場域不僅於選舉(菁英間),也在國會於其他決策機關甚至是影響因素(如利益團體),政策形成是遊說、交換、妥協的產物。
(三)兩者並無好壞
1. 古典注重理想的描述(如規範),競爭性則描述現實狀況互動。
2. 綜觀現在民主國家,人民權利放寬然仍仰賴少數菁英的決定以維持國家運作,因此可取古典之宏觀,確立民主的理想目標,再取競爭性之微觀觀察並研究政治競爭的面相等。
題目中若有提及評論,我會習慣把正反面觀點都寫出來,
以免與閱卷老師的立場不同。
以下本人擬答,請參閱。
寡頭政治乃學者R. Michels所提出,並衍生出傳統菁英理論。
晚近學者熊彼得(J. Schumpeter)將傳統菁英理論做修正,
認為人民有選擇菁英的機會,亦即競爭式菁英理論。
茲就題意說明如下。
(一)古典菁英理論的內容:
1.Michels提出寡頭鐵律中,認為任何組織都有會有權力集中的現象,且集中於具有影響力或決策權的政治菁英身上。
2.主張政治菁英的政治素養、知識都高於一般人民,因此政治運作的模式理應由政治菁英制定政策、領導人民。
3.充滿菁英至上的色彩,並認為民主政治只是一種幻想,不論民主的形式如何修正,皆無法改變菁英統治的事實。
(二)競爭式菁英理論的內容:
1.由熊彼得提出,並針對古典菁英否認民主的看法做出修正,主張民主是一種人民決定出領導者的制度性安排。
2.有鑑於人民有選擇政治菁英的機會,致使菁英們彼此會產生競爭,拉攏或討好人民,以獲得支持,形成了角逐競爭的現象。
3.該理論雖認同民主政治,但其意義僅限於選擇菁英的過程,而否認民主政治對人民生活中產生的意義。
(三)評價:
1.在開發中國家,政治需要創新,因此具有前瞻性的政治菁英能夠比人民知道國家需要什麼,
此時較宜採用古典菁英及競爭式菁英理論,將權力集中於政治菁英。
2.基於權力使人腐敗的觀點,政治菁英倘若長期握有權力,則有可能出現腐敗。
此時較宜採用競爭式菁英理論,由人民選擇出領導者。
3.基於實質民主政治的角度,在民主的過程中亦存有倫理道德的色彩,
與兩種菁英理論對於民主政治的觀點相左。
綜上所述,古典菁英理論泛指權力集中於菁英,競爭性菁英理論則主張人民有選擇菁英的權力,
而兩者的優劣並無定論,端看國家的情況及政治環境決定。
前言:簡述菁英論
1. 社會存在握有權力之菁英(少數人)與無權力且受其統治之非菁英(多數人)。
2. 可分為規範性的古典菁英理論及經驗性的競爭性菁英理論。
(一) 古典菁英理論
1. 意義:菁英的統治為必然性,並具有較高的道德性、優越性與責任性,有明確規範拘束菁英。
2. 菁英統治的本質:社會上皆由菁英統治、菁英統治具有正向功能、並不反對民主但反對缺乏知識的下層民眾參與。
3. 菁英循環:沒有任何統治菁英可以長治久安永保統治地位的(社會階層流動寫照)-->強變弱,弱轉強。
(二) 競爭性菁英理論:肯定古典但不具必然性與優越性。(熊彼得、道爾)
1. 選舉是民主程序下產生治理者的過程,但不論民眾餐與程度多寡,政治權力始終在菁英間轉讓。
2. 民主競爭場域不僅於選舉(菁英間),也在國會於其他決策機關甚至是影響因素(如利益團體),政策形成是遊說、交換、妥協的產物。
(三)兩者並無好壞
1. 古典注重理想的描述(如規範),競爭性則描述現實狀況互動。
2. 綜觀現在民主國家,人民權利放寬然仍仰賴少數菁英的決定以維持國家運作,因此可取古典之宏觀,確立民主的理想目標,再取競爭性之微觀觀察並研究政治競爭的面相等。
(ㄧ)古典菁英理論:
主張社會上存在兩階級: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前者人數少卻掌握政治權力,即所謂的菁英,他們通常擁有較高的教育水平與社經地位,對政治興趣較高且從中獲得利益與特權
(1)菁英可在不同職務間相互流轉,且權力得以累積:
菁英論者認為菁英權力集中,一般民眾難以影響,菁英會輪流擔任職務,並牢牢掌握地位,使得權力向菁英階級集中。
(2)政府由少數菁英控制,選舉僅具象徵意義:
候選人若非菁英或得到菁英支持(如物力、財力、關係)很難當選。且在菁英的背景之下,候選人的政策取向雷同,因此選舉對政策的影響有限,僅具象徵意義,只是滿足了民眾參與政治的慾望罷了。
(3)寡頭鐵律仍存在菁英之中:
菁英之中亦會有寡頭領導的現象,但彼此之間會盡量調和衝突,不至於影響菁英現有的權力結構。
(4)菁英團體是開放的,不排斥新的菁英加入:
(5)菁英有利於民主:
菁英相較於一般民眾更具民主價值信念,且較寬容、冷靜的特質有助於維繫民主政治的發展
(二)競爭性菁英理論
道爾融合了多元理論與古典菁英理論,認為菁英並非如古典(傳統)菁英論者所說,是屬於一個單一的菁英團體,而是分屬不同團體;但團體間的互動,也不是如多元論者所說,是團體之間的互動。事實上,每個團體都被某些菁英所掌控,團體間的互動也是由這些菁英進行。因此少數菁英雖擁有較大權力,但也無法支配整個政治過程。
道爾以實證說明,並非每個利益團體都會試圖影響所有議題的決策過程,他們只關心與其利益相關的議題,試圖影響的對象也是以這些議題為主。換言之,菁英掌控的利益團體不會試圖影響與其利益無關的議題。這樣的觀點被稱為「競爭式菁英主義」或「民主的菁英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