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
2.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遺§6I)
3.無人承認繼承之財產,依法歸屬國庫。
課稅範圍:
1.屬人主義:經常居住境內國民,境內外全部遺產
2屬地主義:經常居住境外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境內遺產課徵遺產稅
3.視同居住者:死亡事實發生前兩年內,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應依本法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