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典自由主義:以信仰最小國家為特徵,認為國家的功能僅限於維持國內秩序
與個人安全。
(1)人在本質上都是自私自利的
(2)熱衷於自我調節的市場經濟原則
(3)重申自然權利的重要性
(二)現代自由主義:有時被描述為社會或福利的自由主義
(1)對國家之角色較為同情
(2)認為國家干預可使個人免遭社會不公正之傷害
(三)新保守主義:呼應經濟自由放任立場之呼聲
(1)倡導最大限度的經濟自由和最低限度的政府控制
(2)為新右派價值觀提供基礎
(一)古典自由主義
1.平等
2.理性
3.立憲主義
4.個人主義(核心原則)
5.自由(核心價值)
6.寬容
7.同意
(二)現代自由主義
1.利他的社會性動物(人有利他的傾向 本質上是屬於可以互相關心的動物)
2.契約可能是不公平的(不同意古典自由主義者之契約自由原則是公平的主張 因為談判兩造的能力可能非常不均等 又或者另一方的薪資已經低到無法維持溫飽 因此現代自由主義者主張 這即是政府該介入的時候 政府應該提供人民足夠的經濟條件與社會資源來落實自由 這即是社會福利的思想)
3.I.Berlin認為自由有兩種 分別為行動與思想不受到干涉的消極自由;另一種即是自我做主 實現自我理想的積極自由。古典自由主義較傾向於消極的自由、而現代自由主義較趨向於積極的自由 J.Rawls所主張的正義 現代自由主義者主要是針對實際需要的反應 較少有清晰的理論論述
(三)新保守主義
在1970年代興起新右派的風潮 其可以英國柴契爾夫人所實行實務上的一系列改革作為代表,又可稱之為柴契爾主義。而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國,雷根總統也推動類似的政策與立場。其認為政府應為最小限度的政府,主張政府應扮演領航的角色 而非操槳的角色 因此較不倡議官僚體系的膨脹和福利國家的運作模式。惟新保守主義仍與歐洲學者所稱之新自由主義有些許差異。新自由主義強調自助 個人責任與創業精神 新保守主義雖然支持自由市場之運作,但其較重視權威,回歸傳統等層面,特別是和家庭、宗教及國家有關的價值觀,關注法律秩序及公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