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人有拒絕事由而拒絕證言是否仍應具備到場義務?(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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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刑事訴訟法並無如民事訴訟法第309條第2項:「證人於訊問期日前拒絕證言者,毋庸逾期日到場」之規定,故刑事訴訟法第179條公務秘密拒絕證言、第180條身分關係拒絕證言、第181條身分與利害關係拒絕證言等規定之法律性質,僅係單純拒絕證言之規定,並非得拒絕證言及得拒絕到場為證人之規定,亦須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