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溝通要素與受何種因素影響:
1.傳訊者:指將訊息傳遞出去之行為者,其對客觀事件採不同歸因模式時,自為影響收訊者理解:
(1)基本歸因偏差:將涉及自身事件之積極結果歸因於個人因素,即受人格特質、個人努力始然,而將消極結果歸因於情境因素,即受生理狀態、刺激環境、任務難易度始然;
(2)旁觀者與行為者偏差:因身處角色位置不同時,使訊息接收與注意焦點有所差異
(3)自利歸因偏差:指個體傾向將美好結果歸諸於己身,反之,則推諉卸責並歸諸於旁人
2.訊息:指溝通管道所欲傳遞內容
(1)序列位置效應:發生初始效應與時進效應,前者指最初接收訊息對個體佔有較大影響性,體現"第一印象"效果,後者指最末接收訊息占較大影響性,好發於"急迫性"與"被命需審慎為之"的情境
(2)閃光燈效應與萊斯托夫效應:前者足引起個體情緒重大波動之刺激事件;後者以刺激物屬性(如:熟悉性、新穎、獵奇等)能留下深刻印象;
3.收訊者:指將已傳送訊息予以接收之對象
(1)知覺選擇性:
(2)認知保守:受"肯正偏誤"與"後見之明錯誤"